德鲁克说:创新的根源来源于社会问题,当企业把社会的问题转化为自己的发展机会时,也就是在进行了创新,这种创新被德鲁克称之为“社会创新”。
在大萧条的年代里,IBM还是一家很小的公司,它的行动并不像20年前福特每天支付5美元工资所引起的影响那么大。但是,IBM向员工提供公司保障,并付给固定的薪水,而不是按照小时来计算工资。该公司的行动,如同福特以前的行动一样勇敢而富有创新精神。IBM的行动,也是要针对当时的一个主要社会问题,即美国工人由于经济衰退而引起的恐惧、不安全感和尊严的丧失。它也把一种社会弊病转化为企业的机会。IBM迅速发展的人力潜力以及后来向全新的电子计算机技术进军的人力潜力,主要都是在这一行动中产生的。
由此来看,组织之所以得以存在,在于对社会的贡献,而社会问题本身就蕴涵了企业的机会,当企业能够用心去洞察、把握并为之努力时,就已经是在进行创新,即社会创新。因此,有价值的创新要带来社会的进步,当管理者明白了这一点时,也就拥有了创新的方向,而非盲目地进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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